2016年4月23日 星期六

公僕會「特事特辦」嗎?

  回歸前,香港人都稱公務員為「公僕」。僕也者,據辭典解釋,就是被僱用供人使喚或做雜務的人。後來,這個「僕」字引申為自謙之詞。例如司馬遷的《報任少卿書》:

「僕......雖罷駑,亦嘗側聞長者之遺風矣。」

曹植的《與楊德祖書》:

「僕少小好為文章,迄至於今。」

上面引文的僕字,都解作「我」。

僕字有時亦作「車夫」解,並引申為「駕車」的意思。例如《論語子路》提到:「子適衛,冉有僕。」(孔子前往衛國,冉有負責駕車)當然,以前的「駕車」,實際就是打點一切的僕人;冉有是孔子學生,張羅旅途所需、兼任車夫亦理所當然。

時至今日,學生自然不會做僕人的工作,而公務員美稱為「公僕」、事事「為人民服務」,亦徒具虛名而已;在回歸以後,香港與大陸接軌,公務員的公僕性格,也就漸漸消磨掉了。特別是在特事特辦的風氣下,如果你真相信頤指氣使的高官自視為「僕人」,那就真是太傻、太天真了!

文:魯德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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